鄂经办县域[2009]3号
省经委办公室关于召开2008年度全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统计年报会审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委:
经研究,省经委定于2月下旬在汉召开全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统计年报会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委负责县域经济或产业集群工作的科(处)长1人,具体负责编制2008年统计年报的统计人员1人。
二、时间地点
2009年2月25日在湖北新闻宾馆报到(武汉市黄鹂路65号,湖北日报报业集团旁),会期1天。
三、会议内容
1、会审2008年度全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统计年报;
2、布置2009年全省县域经济、产业集群有关工作;
3、筹备全省县域经济工作会议有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1、材料准备。各地于2月20日前将汇编好的统计年报及经济运行分析材料用电子邮件上报省经委县域经济处(电子邮箱:lisong890@163.com)。各地要按照《湖北省中小企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以正式文件上报2008年中小企业统计年报及相关资料,并带到会上。文字材料包括:
(1)县域经济运行分析材料5份;
(2)中小企业、县域经济、产业集群统计年报汇总机汇表1套;
(3)中小企业统计年报汇总表、产业集群发展情况年报表、全省县域经济主要指标统计年报表、县域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工业企业(集团)经营情况表、分县(市、区)中小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汇总表和分县(市、区)中小企业出口情况表输入软盘1片。
2、上报的统计报表必须用省经委统一制发的统计软件填制、汇总和上报,机汇表和软盘数据要一致。
3、各地要加强统计数据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各级经委(经济局、中小企业局)要与当地统计、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充分利用其基础资料,加大对统计数据的评估力度,确保数据质量。要注意中小企业的统计数据与本地区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
4、做好年度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提高分析质量和水平。分析材料要正确反映县域经济、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有情况、有数据、有典型、有观点,内容要翔实,素材要鲜活,观点要突出。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