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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11月5日,全省统调电厂当日到煤8.51万吨;当日耗煤7.8万吨;库存233.81万吨;到货率13.65%。  关于省经委门户网站改版升级试运行的通告  第二期中小企业高管人员赴香港考察交流时间定在12月10日至12月16日  关于谨防上当受骗的紧急通知  1-9月全省工业经济运行情况  2007年1-8月全省县域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机构设置

主要职能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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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top
1、了解、掌握全省经济、县域经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情况,收集传递政务信息。
2、负责工业志编纂工作。
3、拟订委(局)工作计划,协助委(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4、负责委(局)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及政务督办工作。
5、负责全省性会议和全委(局)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委(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87235851
政策法规处 : top
1、参与研究起草相关的法规政策,检查督促有关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依法维护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
2、承担中小企业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3、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
4、草拟综合性材料和工作报告。
联系电话:87235844
经济运行处: top
1、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调控指导计划,提出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及监测分析,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
3、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省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督导。
4、负责重要物资(重要原材料、燃料)的紧急调度,提出动用国家储备物资的建议。
5、协调工业企业流动资金,管理生产调度资金。
6、负责工业特许、特种行业、企业生产经营资格的认定和管理。
7、负责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领域的政策性问题,协调银企关系和工业生产流动资金。
8、组织协调军工生产和军转民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87813639

科技与信息处: top
1、制订全省中小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重点产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中小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建设。
3、指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组织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及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和星火计划、科技进步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4、指导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工作,引导实施名牌产品战略。
5、推动中小企业的专业化生产和与大企业的产品配套。
6、负责本系统企业信息化建设。
7、负责全省有关经济数据、指标和经济信息收集、整理、监测分析与发布。
8、指导湖北经济信息协会、中小企业信息中心的工作。
9、负责医药食品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工作,实施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甘草麻黄草专营管理。
10、承担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87231686

交通协调处: top
1、参与制订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及政策法规,指导培育有序开放的运输、电信市场。
2、负责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邮政电信等部门的综合协调。
3、负责重点港、站的疏运工作。
4、参与综合交通重点工程可研方案的审定。
5、负责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运及特殊情况下的运输组织协调。
6、组织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推进运输方式的改革。
7、组织指导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7816841
电力处: top
1、负责全省电力体制改革。
2、负责监测分析全省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全省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工作。
4、依法管理供电区域划分工作。
5、参与制订电、热价格政策。
6、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7、指导省电力行业协会工作。
8、承担省“三电”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87815332

县域经济处: top
1、制定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草拟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措施。
3、引导县域经济以民营化为主体,走各具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之路。
4、负责发展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87236839

中小企业处: top
1、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结构调整。
2、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并协调落实。
3、编制中小企业资金使用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督促检查。
4、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基金,提出使用方向。
5、研究提出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中小企业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人才引进等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
6、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改革重组,推进企业管理和制度创新。
7、负责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联系电话:87233838  

对外经济合作处: top
1、参与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拟订中小企业外经、外贸、外事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与国际组织间的有关合作交流。
3、研究掌握国内外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动态,负责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协作,组织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4、引导和组织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创办企业。
5、组织指导中小企业对外推介名优产品,联系重点外贸企业。
6、承办中小企业利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机构及民间的贷款、
援助、合作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7、指导中小企业的招商引资、引智工作。
联系电话:87233834
人事教育处: top
1、负责委(局)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
2、指导直属单位劳动人事管理。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劳动技能培训、技术鉴定及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4、负责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联系工作。
联系电话:87233832

离退休干部处: top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离退休人员的政策、规定,制定委离退休人员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习政治理论,组织学习党和国家的重要文件,传达贯彻委党组关于老干工作的决定、决议,发挥离退休人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服务工作,组织好重大节日的慰问活动,搞好医疗保健,落实生活福利,安排好医疗、生活用车。
4、负责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及参观考察活动。
5、负责筹集、落实并用好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6、协助委机关党委抓好老干党支部的建设。
联系电话:87235843
医药处: top

1、贯彻落实国家医药、食品行业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行业规章、规范和行业管理;对医药、食品产业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2、研究拟定省医药、食品工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组织制订行业规章、规范。
3、负责做好全省医药、食品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汇集分析医药、食品行业生产、经营动态,对全省医药、食品行业经济运行实行调控,协调解决医药和食品生产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
4、负责全省医药储备工作,管理省级医药储备资金及储备药品。
5、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外医药、食品行业经济信息,为企业的外引内联、产学研合作、及资源、技术、人才和新产品的开发服务。
联系电话: 87233796 , 87233655 。

机关党委: top

机关党委。负责委(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87231714


监察室: top

1、协助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2、督促、协助本委研究、制定本部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3、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4、受理本委所属党组织、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申诉。调查处理本委所属党组织、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5、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
联系电话:87235841

减轻企业负担办室: top

1、组织开展全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监督检查涉及企业负担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文件的执行情况,协调涉及企业负担监督管理的重大事项。
2、提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建议。
3、受理涉及增加企业负担的投诉、举报。
4、督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企业负担监督机构调查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案件。
5、对涉及非法增加企业负担案件,提出建议性处理意见。
联系电话:87235842

禁化武办: top

1、禁化武履约行政执法。认真贯彻执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190号令)、《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可用于生产化学武器的化工原料进出口的通知》(国发[1994]5 号),国家禁化武办《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实施办法》(禁化武办发[1998]17号)等法规,做好全省禁化武履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依法对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监控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与管理。对生产和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及生产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生产特别许可制度,依法办理生产特别许可证;负责对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经营进行审批。对违法违规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监控化学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3、对第二、三类和新增监控化学品的进出口依法进行审批,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做好其防扩散工作。
4、负责对新(改、扩)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或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设施项目进行审查,报国家禁化武办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竣工后,负责专项验收,项目单位应在投入使用三个月内办理生产特别许可手续。
5、负责对各类监控化学品企业的宣布数据进行布置、统计、分析、综合,每年2月15日和9月20日之前,向国家禁化武办提交全省上一年度过去活动的年度宣布和下一年度预计活动的年度宣布的统计报表和相关文件。
6、负责接待国际禁化武组织对我省监控化学品企业的核查。按照国家禁化武办《接待国际禁止化武组织现场视察示范手册》和《湖北省接待国际禁化武组织例行性核查预案》的要求,督促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接受核查的准备工作和接待工作。
7、负责宣传贯彻《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负责培训全省禁化武履约工作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8、结合我省禁化武履约实际和工作需要,研究提出和制定做好我省履约工作的政策和措施。
9、积极参加国家禁化武办和国家军控部门召开的会议或举办的培训,开展与兄弟省市禁化武办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省禁化武履约工作。
10、帮助和支持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充分发挥湖北省监控化学品协会的作用,开展技术交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降低接受国际核查的风险,促进我省监控化学品企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联系电话:8723259

煤炭管理处 : top
1、煤炭行政执法。认真贯彻实施《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炭经营管理办法》和《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等法规,并做好煤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依法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申报、审查、审批、颁证和年检工作。
3、负责全省煤炭生产调度统计工作。
4、负责全省煤炭发展规划。明确煤矿建设,产业政策及煤矿经济政策,并做好实施工作。
5、负责全省煤炭行业协会、煤炭学会的日常工作。
6、煤矿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落实各级煤炭管理责任制,布置和检查煤矿安全工作;参与煤矿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指导全省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全省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审批工作。
联系电话:87237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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