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来信编号
90
收信人:
欧阳万坤
标题:
关于强烈要求解决王燕红同志改制相关事宜的
写信人姓名
陈子先
手机:
-
联系电话:
027-63354218
邮编:
430071
电子邮件:
czx1008@YAHOO.cn
通讯地址:
大武汉家装E座三缕19号
来信内容:
关于强烈要求解决王燕红同志改制相关事宜的 报 告 王燕红,女,一九七○年十月八日出生,是湖北红安棉纺织厂建厂至今一直在岗在册的职工。一九八八年,就在湖北红安棉纺织厂建成投产之际,于黄石棉纺织印染厂工作过三年的她带着娴熟的技术来到该厂,而且一直做到现在,其间, 湖北红安棉纺织厂曾经改变过经营方式即租赁经营,先后租赁给江南和金彪纺织集团。这些年来,她不计个人得失,默默无闻地在生产一线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同时也扶植了大批的技术能手,给湖北红安棉纺织厂作出了非常卓越的贡献。 在当前湖北红安棉纺织厂改制之机,鉴于王燕红同志一直在岗在册,而且给湖北红安棉纺织厂作出过非常卓越的贡献,肯请给予解决其改制的相关事宜: 一、 对王燕红同志这么多年的劳动给予经济补偿; 二、 解决王燕红同志在此期间的养老和医疗保险。 王 燕 红 二○○八年六月七日 我将如何走出怪圈 我是湖北红安棉纺织厂的职工,名叫王燕红,一九七○年十月八日出生。一九八八年,在该厂建成投产之际,于黄石棉纺织印染厂工作过三年的我为支援家乡建设毅然来到该厂。由于技术娴熟,我被一直安排在生产一线,一方面圆满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一方面手把手地扶植新手,经我培训的员工多达百余人, 在全厂掀起了一浪又一浪的技术练兵和比武高潮,每次操作比武,我总是名列前茅。一九九八年以后,该厂由江南和金彪纺织集团先后租赁经营,我又先后在这两个公司工作至今。这期间,由于我不善经营人际关系,转正指标也屡屡被不正之风刮到了他人之手。眼下正值该厂改制之机,可该厂对我不闻不问。难道我如此辛苦工作二十年,就这样灰飞烟灭?我不甘心,决定讨个说法,没想到却进入了一个怪圈。 首先,我来到该厂,该厂领导说他们理解也想帮忙解决这个问题,而且说把报告也打上去了,可上面不批,并让我去找上面去。这里的上面指上级主管部门,具体就是以下几个单位:县劳动局、县信访办、县经委改制办等。 接着我来到县信访办和县经委改制办,他们也表示同情和理解,并答应将这个情况向领导反映,并说这个事情具体还得找劳动部门解决。 后来我又来到县劳动局信访办,这里的同志把我搪塞到劳动仲裁办,可这里的回答真的出乎我的意料,说企业停产五年以后临时工就自动脱离该厂,我说该厂后来只是改变了经营方式,并没有改变其主权,该厂在租赁经营,又怎么能说其停产了呢?后来他们说这是上面(也就是县上级相关部门)的决定,他们是服从于上面的,这方面的案件他们不予受理,并说这个事情只能回去找工厂去。 从工厂出来,最后又被推回了工厂,问题根本得不到解决,这难道不是一个怪圈吗?难道我这二十年的付出就真的化为灰烬了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就因此化为泡影了吗?这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到哪儿才能找到真正的答案? 我该怎样迈出下一步?恳请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给我指出一条光明大道,让我走出这个怪圈,同时也还我应得的权利! 救救我!!! 王燕红 二○○八年六月七日 联系方式: 王燕红0713-3844690(红安) 陈子先027-63354218(武汉)
来信时间:
2008-6-8 15:38:41
来信状态:
已处理
来信回复:
企业改制属国资委职能范围,已电话通知写信人与国资委联系!